3月22日的傻事,今天下午出庭應訊,心想對方要是撤銷告訴就算了,要不,也很想跟它玩玩呢!準備了一篇自白書,除了辯白,也想請法官主持公道。結果聽原告(國民黨竹山黨部主管)陳述了我在廟口嗆聲的情形,還說要我去給他們敬酒陪罪。法官告知如果不撤銷,連縣長都可能要被傳訊當證人,我只說了幾句話法官就催促對方撤銷告訴,怕我的陳述節外生枝。我準備好的供詞無用武之地。實在是怕家人擔心,我真的很想跟這案玩玩。首先,經我查詢法條,原來選舉廣告物是因為法律假期沒人管,其實是違法的。那麼我被送辦應是寃枉的事,我被困派出所一天也是委屈的事。還有我割除的廣告物內容:〈農民年金縮水,馬蕭幫你要回來〉,是不正確的事,應可告他們做不實廣告意圖使人不當選,這是可以提告的。而且我的案件之證物正是此布條。如果我們有個正義的司法體系,應該可以還我清白,而不是白白的被告了事。我期待台灣出個有正義感的檢察官,對於馬特別費案起訴,應可使馬英九的總統夢碎,可惜台灣不可能出現這樣的事。那樣的期待終究只是我的幻想。這件事引發了一些小揷曲,第一是一些關心者只是要我採取低姿態,要我息事寧人,要當做做錯事的小孩一樣的認錯就好了。我知道大家是關心,但我覺得這就是台灣人被欺侮最大的原因,明明沒做錯事卻要裝委屈。第二件是我在前天晚上才知道,本里里長在當晚國民黨的慶功宴上為我向那些國民黨的爪牙敬酒賠不是,原來這些人是要求我去向他們敬酒賠不是才願意撤銷告訴,里長知道我不可能做這種事,委屈的向這些匪徒猛賠不是。我當然該感謝他的好心,但是我感慨台灣人為什麼就這麼犯賤?沒做錯事卻得向可悲的走狗示弱?
這件事結束了,此次總統選舉與我的關係也在此結束了,我看很多人對這樣的選舉結果也沒有什麼影響,那麼是自己多慮了?世間本無事,庸人自擾之,自己終究也是庸人一個。人間事,遊戱一場?往後的歲月,還得玩下去,只是一片茫茫在眼前。當你看清了造物者的把戱,之後還有什麼生趣?
3 則留言:
你都說里長是委屈的跟對方賠不是了,明明不是他做的事,卻要自己低頭向別人認錯,那也是要一種勇氣的,先不管他是為了自己的未來而去做這樣的事,還是真的想幫你息事,都是要感恩,即使我知道你不肖人家幫你做這種事,但里長還是為了你這個和他沒什麼關係的人,去做了這件事,用看不起他這樣的字眼..我覺得很重!
老爸前一篇都說要試著去欣賞不同了!!
人家和你有不同的立場..就去接受啊!
每個人都會為了存活下去而有可能去說出違心之論,或行為,有時也是不得己的!!
你沒在別人的處境過,又如何真懂的人家的想法呢!!
就像你老是覺得別人不懂你,是一樣的啊!!
總之,拆布條的事,以這樣的結局落幕對我們這些愛你的家人來說..是最好的了!!
妳沒看到我用的是問號,雖然我看不起不問是非息事寕人的做法,我還是感謝他的行動。我也親自向他道謝了。
我知道家人無法像我這樣放得開,所以讓這件事結束了,我心理還是很不爽的,在法律上我是站得住腳的,我想告的可會是一堆人。這件事真的只是傻事?那背後的故事呢?你以為人應該就這樣活下去?
我們台灣平民只要貪了一些錢就要被訴,外省權貴貪大筆錢卻無事,還可以當上總統。這是司法不公最可惡之處。
我並不覺得你做的是一件錯事,反之,我更心疼你因為做了不是錯事的事而白白被關在裡面數小時!
在目前的司法環境下,你去跟他們這些壞人爭,根本就是小蝦米碰到大鯨魚,以卵擊石!只怕到最後正義無法伸張,反而搞的自己一身灰,心疼的,心痛的還是我們這些愛你的家人,對方..有受到什麼影響嗎?這樣或許太消極!可是這就是平民小百姓的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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