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7日 星期一

偶然得到的醒悟

今天的自由時報B8版〈兩性異言堂〉內容是一位已經公證結婚的女性為著〈公開儀式請客〉的經濟問題而煩惱。我給了這主編寫了一封E_mail,談談自己的經驗。
下午小睡了一下,醒來時被鄰居辦喪禮的儀式聲音和遠處廟會的野台戯的吵鬧聲所擾,卻給我聯想到早上所發的郵件內容,我突然幡然大悟。我想起從小自今的生活,原本人的基本需求是延續生命,事實上所有生物也只是為維持生命而活動。我的內心深處只是隱藏這個指令,那麼其他追求更美好的事務的願望,我覺得手段都要〈合理〉。就從結婚這事來說,我認為人類文明的進展,要求結婚有個儀式,不過就是要一張男女可以合法相好的執照。衍生出來的活動都是多事的人類創造出來的。這人類結婚,入厝,喪禮,可以公開的向人要紅包,白包,在我生長的過程中,感受到這種習俗,有時候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野蠻的習俗。就一般的行情,送個紅包換來一餐美食無可厚非,對於親戚而言,卻是一個殘酷的負擔。我記得早年我大姑的兒子在北部買了房子要入厝大禮,這對於父親兄弟來說是個嚴重的喜事,這做舅舅的紅包,在台灣的習俗,是要很大包的。我這位表兄也很會賺錢,好像隔不了幾年又聽說要入厝了,人家還是毫不客氣的要紅包,我這位表兄,印象中共入厝了三次,好像後來我們就不再給他包紅包了。我也是在稍懂人事後發現都市人在喪禮場合公開擺著一個〈收付處〉來收白包,第一次看到覺得怪怪的,好像公然勒索,跟小時候把紅白包交給當事人那種有感情的感覺不一樣。後來這種紅白場合公開擺桌收錢變得見怪不怪了。就因這種感受,我在三十年前結婚就是用公證結婚,我是覺得因自己結婚而讓親人困擾是很殘忍的事。很奇怪的是很少人會這樣替人想,我雖然不跟人要賀禮,卻不敢不包給人家賀禮。儘管如此,我還是會很堅持我凡事簡單為原則,別人要怎樣就隨他去了。
剛剛的大悟就是,原來所有的困擾都是好事的人自找的,這世界也因這樣而多采多姿,讓自己好好做個欣賞者,也不必要求人家跟你一樣,因為每人都像自己一樣就不好玩了。古人早就說了: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我想就把這個想法深植在內心深處,我也不會再為自己的不求上進感到愧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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