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近閱讀的〈沉思錄〉 讀到『不要浪費你的殘生去空想別人的事__』這段文字確實震撼著我的心靈。現在因退休有了更多空閒時間,我因而有更多機會用在思索這句話--我能怎樣的程度去不管外界的事和我的互動?現在的我依著最低的生活訴求而過得很快活,從自己小小的處境想起一直到以造物者的角度來思考人生的問題,我知道這一切是找不到答案的,如果苦苦的追求人生意義的答案,那就像小狗追著自己尾巴那樣的可笑。也許能明白這樣情況也算是找到答案吧?
如果人生在追求天堂,那麼當下就是天堂,何必遠求?何必貪圖那永生的追求?如果人生有所謂的天堂,那麼當我在公園樹下聆享鳥兒的鳴唱,微風徐徐的吹拂,看週圍萬物的活動,不也一時有著幻想中天堂般的感受,只是那種情境能持續多久?多久會生厭呢?那種感受豈不是從苦境中對比而來?沒有痛苦來相比就沒有所謂的快樂,所以快樂絕不會是永恒的,不可能持續的,這種快樂時又要害怕樂極生悲的困境,人生豈值得追求永生?宗教家相信的前生今世和來生,豈不是也算一種貪求?或只是一種勸善的手段?我認為每個人都有著追求至善的本質,應以這種追求至善的本質去引導人們向善,而不該用騙的手段。可是這世間有著太多的欺騙呀!只是人人為著自利而騙人,大多時候也騙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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